服務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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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流程
常年法律顧問業務流程規范指引
第一條 為應對法律服務市場越來越激烈的競爭,并將法律服務做到精細化,本律師團隊采取律師團隊項目制的方式為客戶提供專業、及時、極致的法律服務體驗,提高工作的深度和廣度、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平衡,并在服務社會、為客戶防范法律風險的同時防范自身的執業風險。
第二條 本律師團隊項目組由主辦律師擔任項目組長,由協辦律師擔任副組長,由律師助理擔任法律秘書,負責專門企業法律顧問單位的日常法律服務工作。項目組采取雙向負責制,組長與副組長雙向負責,副組長與法律秘書雙向負責。組長負責統籌,副組長負責把關,法律秘書負責顧問事務收發(得到客戶服務需求第一時間予以回應,并做好登記)、文件初審,提醒副組長負責處理復核,顧問日志填報統計。
第三條 一旦接受客戶委托,擔任其企業法律顧問后,必須給客戶發送問候郵件或信息,介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團隊,建立法律服務項目組及客戶顧問檔案日志表。
第四條 在為新開拓客戶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之前,應向客戶發送一份《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需求調查表》,并與客戶進行會商了解客戶需求。客戶需求調查了解主要圍繞客戶的基本情況、治理結構、合同管理、勞動用工、知識產權、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、財務稅務、特種行業、以往法律事務開展情況、目前法律需求情況等方面進行調查了解,以便有針對性地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。
第五條 在簽訂合同5天內,明確需要為客戶提供的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內容,并與客戶商定服務落實進度。
第六條 項目組應在保證準確的基礎上,及時高效響應客戶需求:一般性法律問題,應在12小時內口頭或書面答復;文件審核應在24小時內完成,重要法律問題,必須在收到問題或討論會議結束后48小時內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、情況報告等。響應客戶需求后,應通知到需求發出者,處理文件類法律需求,應在發出時,發出提示:請根據實際情況斟酌使用,如有不妥,請及時指出,我們再作調整。
第七條 每月初第一個星期內,由法律秘書主動與客戶聯系,了解客戶當月服務需求,包括是否有合同或者法律文書需要修改、法律問題需要咨詢等等。
第八條 平均每一個季度至少上門拜訪一次客戶,或者提供一次法律服務,包括發送資訊、提供講座培訓等,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匯報,將顧問臺賬發給客戶,每年進行一次《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報告》(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發送),充分展示出律師團隊的工作成果,并在工作報告提出企業法律顧問對客戶的建議,讓客戶意識到付出的律師費物有所值。
第九條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耗時長、綜合性強、工作瑣碎,團隊成員在為客戶提供常年顧問服務時,需要每位成員在日常工作中記錄自己為客戶工作的內容,做好工作小時記錄、合同信息臺賬、法律意見書、案件糾紛等臺賬,形成服務大數據。
第十條 在為客戶提供服務過程中,了解客戶的商業模式、客戶所在的行業情況(包括行業周期、天花板、所涉宏觀政策等)、客戶的行業地位、競爭對手、上下游產業鏈、客戶的股東、董事會、監事會、高管、資產負債表的構成等,準確領會客戶的需求,通過數據進行篩選和分析,發現客戶所在行業的問題和法律風險點,有助于團隊從法律和商業角度分析法律風險,提供合理的商業解決方案,撰寫響應的法律實務文章。
第十一條 團隊應充分利用大數據時代的便利,通過定期為企業顧問客戶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、無訟案例數據庫,檢索顧問單位涉訴情況,特別是分析敗訴的案件判決書,在日常法律顧問服務過程中適當制作《風險提示意見書》,為顧問單位作出相關商業決策提供參考意見,預防法律風險。
第十二條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對客戶有價值的商業、依法行政的信息,定期推送法律相關資訊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,在中秋節、春節等重大節日還為客戶送上小禮物以示關懷。


